
关于拟通过罗定市大众石油经营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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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通过罗定市大众石油经营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罗定市大众石油经营有限公司的申请,罗定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罗定市大众石油经营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现拟通过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
罗定市大众石油经营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项目 |
2、建设地点 |
罗定市龙华东路木林村社背顶 |
3、建设单位 |
罗定市大众石油经营有限公司 |
4、验收监测 单位 |
罗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5、项目基本 情况 |
站内设置4个埋地式储油罐,其中30m393#汽油罐2个,30m397#汽油罐1个,30m30#柴油罐1个,设置4台4枪油品加油机。目前50m3LNG储罐1台,LNG加气机1台,CNG加气机1台,均未建成,当前验收只针对加油部分进行验收。 |
6、环保措施 落实情况 |
废水:站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冲洗地面废水及雨水经雨水管理收集后,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大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加油过程中所挥发出来的,由于本项目储油罐采用地埋式,加油棚为四面通风结构,通风效果较好,加油操作严格注意相关规定,尽可能避免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工艺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以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预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并通过云浮环保局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验收检测。 噪声治理:将加油机和潜油泵安装在符合隔振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基座上,使其垂直振动衰减很快,沿地面传播振动范围很小,利用站内外的一切空地,加强绿化。 固废治理:职工及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 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项目废气通过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专项验收检测。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全部达到国家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 |
7、公众参与 情况 |
该项目施工及、营运及我局受理公示期间,罗定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有关该项目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 |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罗定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兴华三路84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25776
传真电话:0766-386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