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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通过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15-06-05 00:00 来源 : 罗定市环保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关于拟通过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罗定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现拟通过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改造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

广东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3、建设单位

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

罗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5、项目基本情况

201471后,广东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系统将取消烟气脱硫旁路,为进一步提高机组环保装置的安全可靠性,原脱硫系统两炉一塔布置改为一炉一塔布置,新增加一个吸收塔系统处理2号炉烟气,原脱硫吸收塔系统处理1号炉烟气,同时实施取消烟气脱硫旁路改造。此次改造技术方案“采用石灰石-石膏湿式烟气脱硫工艺技术”。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

2、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式烟气脱硫工艺技术联合处理措施,处理后二氧化硫排放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相关标准相要求。

3、噪声:通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边界;设置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边界外声环境的影响;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安排卸料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综合治理。

4、固体废弃物:脱硫副产品石膏用作建材原材料,卖给罗定市合力建材有限公司用作建材原材料。

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2#机组均正常运行,生产负荷均超过75%,符合环保验收的要求。1#2#机组烟气中的SO2排放浓度均小于(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SO2浓度达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1#机组脱硫效率为90.1%-91.3%2#机组烟气脱硫处理效率在95%-96.3%。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全部达到国家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

7、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施工及、营运及我局受理公示期间,罗定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有关该项目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罗定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兴华三路84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25776

传真电话:0766-3868821

 

2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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