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通过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 :
关于拟通过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罗定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现拟通过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
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改造工程项目 |
2、建设地点 |
广东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3、建设单位 |
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验收监测单位 |
罗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5、项目基本情况 |
|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 2、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式烟气脱硫工艺技术”联合处理措施,处理后二氧化硫排放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相关标准相要求。 3、噪声:通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施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边界;设置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边界外声环境的影响;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安排卸料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综合治理。 4、固体废弃物:脱硫副产品石膏用作建材原材料,卖给罗定市合力建材有限公司用作建材原材料。 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1#、2#机组均正常运行,生产负荷均超过75%,符合环保验收的要求。1#、2#机组烟气中的SO2排放浓度均小于(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标准,SO2浓度达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1#机组脱硫效率为90.1%-91.3%,2#机组烟气脱硫处理效率在95%-96.3%。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全部达到国家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 |
7、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施工及、营运及我局受理公示期间,罗定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有关该项目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 |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罗定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兴华三路84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25776
传真电话:0766-386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