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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通过罗定市深罗高速附城南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15-07-24 16:11 来源 : 罗定市环保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关于拟通过罗定市深罗高速附城南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云浮深罗高速公路附城服务区南区加油站的申请,罗定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对罗定市深罗高速附城南加油站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现拟通过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

罗定市深罗高速附城南加油站项目

2、建设地点

罗定市附城街道办塔脚村委、星光村委及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榃蓬村内

3、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云浮石油分公司

4、验收监测

单位

罗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5、项目基本

情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48万元,用地面积为4528.38m2,项目为一级加油站。新建的服务区南站建筑面积:563.65m2(无设置餐饮、无停车区,),站房建筑面积155.4 m2,罩棚建筑面积:408.25m2。加油站有汽油储罐3(容积30m3),柴油储罐2(容积50m3),总灌容为190 m3,设置6个加油岛,采用6台加油机(其中双枪机3台,四枪机3台),每年加油量约为6000t/a,其中汽油1000t/a,柴油5000t/a

6、环保措施

落实情况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站内配套的污水处理设备再处理达标后,最终用于路面洒水和绿化用水,不对外排。

大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加油过程中所挥发出来的,由于本项目储油罐采用地埋式,加油棚为四面通风结构,通风效果较好,加油操作严格注意相关规定,尽可能避免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工艺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以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预留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并通过云浮环保局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验收检测。

噪声治理:将加油机和潜油泵安装在符合隔振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基座上,使其垂直振动衰减很快,沿地面传播振动范围很小,利用站内外的一切空地,加强绿化。同时加强交通噪声管理,采取场区内限速、禁止鸣笛,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限速、禁止鸣笛的标牌。

固废治理:职工及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

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测结果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项目废气以通过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专项验收检测。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全部达到国家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

7、公众参与

情况

该项目施工及、营运及我局受理公示期间,罗定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有关该项目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罗定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兴华三路84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25776

传真电话:0766-3868821

 

 

201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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