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定市福兴新型墙体材料厂利用粉煤灰、页岩、沙岩工业废渣等年产5万立方烧结多孔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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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福兴新型墙体材料厂利用粉煤灰、页岩、沙岩工业废渣等年产5万立方烧结多孔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附件 |
关于罗定市福兴新型墙体材料厂利用粉煤灰、页岩、沙岩工业废渣等年产5万立方烧结多孔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罗环函[2014]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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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云浮市环保局或罗定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兴华三路84号罗定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分局(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25776
传真号码:0766-383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