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广东茂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玻璃纤维管材1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12-25 08:48
来源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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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茂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玻璃纤维管材1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1197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茂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玻璃纤维管材100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云浮罗定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茂曦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茂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玻璃纤维管材1000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拟选址于罗定市双东街道六竹村委六竹村,项目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600m2,计划年产玻璃纤维管材1000吨。建设项目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员工10人,项目年运行300天,每日2班制生产,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工作时间为 6:00-22:00 ,不涉及夜间生产。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挤出环节的有机废气,投料、裁切工序的颗粒物。 挤出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上述标准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投料、裁切工序少量粉尘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类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裁切工序降尘用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裁切降尘用水经“隔渣池+混凝沉淀池”预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时补充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罗定市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噪声。项目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纤维材料、边角料、沉淀池沉渣、废包装材料、投料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原料空桶、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其他 《报告表》还提出了分区防渗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其他环境管理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