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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罗定市城乡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10-19 08:43 来源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浏览次数 : -字号:




  根据罗定市城乡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1197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罗定市城乡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云浮罗定市

建设单位

罗定粤丰佳洁园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罗定市城乡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拟建于罗定市附城街道康任管理区东升队第七塘罗定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地块,依托罗定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现有用地,项目占地面积2695平方米,建筑面积1221平方米,生活垃圾外运处置规模设计为450吨/天(不设压缩工序)。
项目劳动定员2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65天,每天工作8小时,2班制。
项目总投资26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7.7%。

环评机构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场地开挖及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通过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定时洒水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卸料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恶臭,以颗粒物、臭气浓度、NH3、H2S为表征,通过在车间进出口设置微生物除臭剂雾炮机,喷洒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转运站废水收集池产生的恶臭,以臭气浓度、NH3、H2S为表征,池顶设置盖板密封,排气管附近定期喷洒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环境空气影响可接受。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包括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料场道路洒水抑尘和运输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居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营运期废水包括垃圾转运站渗滤液、车辆清洗和地面冲洗产生的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渗滤液、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管道收集汇入各自污水收集池后,经槽罐车抽运至罗定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处理站采用“物化预处理(混凝沉淀+压滤) +超滤+反渗透膜系统+深度处理(折点氯化)”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罗定江。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措施有效,依托废水处理单位可行,对纳污水体影响可接受。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源为各种施工机械作业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厂界加装隔音板,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机械设备降低噪声影响。
运营期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转对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吸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运行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很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除臭剂桶和生活垃圾。废除臭剂桶贮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仓内,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用垃圾箱收集后,一并倒入站内的垃圾中转池,与站内的生活垃圾一并运走处置。
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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