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罗定市粤华南药实业研产销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07-28 10:35
来源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浏览次数 : -次【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罗定市粤华南药实业研产销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8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1197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罗定市粤华南药实业研产销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云浮罗定市 |
建设单位 | 罗定粤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罗定市粤华南药实业研产销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罗定市素龙街道上池村工贸城背一带地块二,占地面积约33598.9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9799.14平方米。项目年生产塑料包装瓶2000万个/a,均为自用不外售;设计年生产香水产品400t/a、洗护用品3400t/a、蜡基及粉类产品245t/a、消字号产品600t/a、口腔护理产品3500t/a、护肤产品2480t/a,并配套对日用化学用品的检测服务实验室。 项目年生产天数约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劳动定员约4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机械及车辆尾气等,通过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等措施抑尘,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等。其中C栋注塑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B栋日化品生产过程产生的投料粉尘和有机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印刷车间、喷码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生产过程产生的异味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生产废水处理站的恶臭经池体加盖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实验室废气经自然通风排放或经通风橱抽风至实验室外排放,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防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抽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或借用厂区周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实验室清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水和定期更换废水等)和生活污水等。其中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工艺,20m3/d)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素龙街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隔声围护等措施降噪,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包括各类生产设备噪声和公用辅助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降噪,项目靠近交通干线一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其中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纳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营运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其中注塑边角料和包装瓶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破碎工序;原辅料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实验室检验废液、实验室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油墨瓶(桶)、废润滑油及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原辅料废包装袋、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喷淋塔废渣、纯水机更换的废滤芯等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包括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及其伴生/次生污染等。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在固废仓、危废仓、原料仓、成品仓、实验室、生产车间等地面设置防腐、防渗措施,在原料仓出入口设置漫坡以及固废仓设置围堰控制物料泄漏产生的风险;建设1个1000m3的事故应急池满足消防废水和事故废水的控制要求;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废气、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生产车间配备有效的消防应急设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