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拟对罗定市黎少镇3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06-21 09:24
来源 :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罗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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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罗定市黎少镇3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381197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罗定市黎少镇3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云浮罗定市 |
建设单位 | 智定新能源科技(罗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罗定市黎少镇3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罗定市生江镇生江村委乌石村,总占地面积约4798.7m2,围墙内占地面积约3307.5m2。项目主要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升压站采用户外常规布置,新建主变压器1×63MVA(110kV),±12MVar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配套建设综合楼、生产楼、水泵房等,无线路工程。 项目劳动定员约8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65天,每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额约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额约20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1.18%。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应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报告表》分析,通过上述措施处理达标后,项目实施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m3/d,MBR工艺)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水质要求。 《报告表》分析,通过上述措施处理达标后,项目实施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变压器等设备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来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限值要求。 《报告表》分析,通过上述措施处理达标后,项目实施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防治和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升压站站址土地被永久占用,其次表现为对自然景观的影响,采取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加强对植被恢复的管理抚育,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等各种防护工程的维护、保养与管理等措施来减缓生态影响。 《报告表》分析,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实施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六)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电磁辐射主要来源于变压器,采取电气设备选型时满足国家的相关规程、规范,设备保证紧密连接,厂界设置一定高度的实体围墙等措施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 《报告表》分析,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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