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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定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04 11:35 来源 : 本网 浏览次数 : -字号:



关于罗定市2020年度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1011日在罗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罗定市审计局局长   王晓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立足“一区”、融入“一核”、协同“一带”等重点工作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市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依法审计了2020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着力发挥审计常态化的“经济体检”的功能作用。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有力保障了全市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等重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审计整改力度持续加强,2020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财政收入量质齐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7.42%,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67.94%。在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情况下,税收收入同比增长了3.8%。

  ——资金投向重点突出。支出重点向民生方面倾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20年全市民生类支出68.5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98亿元的84.59%,同比增支11.86亿元,增长20.93%,其中:市“十件民生实事”财政投入7.40亿元,占9.14%。纳入省市支出考核的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八项支出59.76亿元,占73.80%,同比增支2.66亿元,增长4.65%。

  ——疫情防控保障有力。积极落实民生和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为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坚持就业优先,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减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1.35亿元。中央财政直达资金5.88亿元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助力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基层运转。借力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有效推动罗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完善23个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诊室规范化建设。

  ——财政统筹持续加强。2020年财政部门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认真清理部门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2020年清理存量并盘活资金1.53亿元,全部收归国库统筹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到新增专项债券10.80亿元,支持罗定市棚改项目一期、人民医院新院二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

  ——问题整改成效提升。市审计局不断加大跟踪检查力度,持续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成效显著。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跟踪。有关部门(单位)和镇(街)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21年6月底,对2019年度审计查出的71条问题,已整改到位69条,整改完成率97.18%,比去年同期提高4.18个百分点,整改问题金额10.68亿元,促进制定或完善制度11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本级财政审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实施2020年度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实施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审计。2020年本级决算草案反映,罗定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4.881亿元,总支出84.879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00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2.8亿元,总支出40.34亿元,结转结余2.4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总收入1243万元,总支出1091万元,年终结余15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9.51亿元,总支出7.92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5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8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国有资本预算编制和管理不够规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未及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格式不标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依据不够细化。

  2.预算调整不规范。预算调整内容不够细化,未按规定说明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的项目明细情况;预算调整审批程序不合规,未能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及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预算追加不规范。在本级人大审议通过前将追加预算的财政资金剥离国库,涉及5个项目金额5443.53万元。

  4.虚增预算收入。市财政局将不属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医疗业务收入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63亿元。

  5.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市财政局滞留非税收入6.96亿元在财政专户,未及时缴入国库。

  6.市财政局未对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草案进行批复。

  7.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发放未及时到位。截至2021年4月23日,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超过半年以上发放失败共有174人,涉及金额37.74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组织对70个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涉及预算资金29.7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审计结果表明,罗定市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11个部门非税收入74.6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涉及内容有银行存款利息、网络维护费等收入;有6个部门超限额现金支付,涉及金额34.31万元。

  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有7个部门将财政零余额账户专项资金转入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7436.7万元;有6个部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未及时形成实际支出,导致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实有账户,涉及资金643.92万元。

  3.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管理不规范。有2个部门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公函或邀请函、接待清单等,涉及金额0.65万元;有1个部门部分支出未见出差审批单,涉及金额0.92万元;有4个部门尚未建立公务卡结算制度,未实行公务卡结算;有7个部门购买物品或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24.08万元;有1个部门村情文稿修改费支出无发票,涉及金额4万元。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存在错入、未入、未及时处理处置固定资产或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等问题,涉及金额1067.65万元。其中,有3个部门将无形资产错入固定资产;有13个部门存在办公设备等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金额394.65万元;有12个部门未及时将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2个部门存在部分资产闲置,涉及金额173.58万元;11个部门未及时将盘亏资产或已处置资产作相应的账务处理,涉及金额335.88万元;有2个部门工程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但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63.54万元;有5个部门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连州镇、船步镇、龙湾镇、附城街道等4个镇(街)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4个镇(街)基本能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推动所辖地区经济平稳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管理不规范。有4个镇(街)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281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2.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有1个镇有1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1个街道有1个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1个镇有1个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超过法定比例。

  3.部分事项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有3个镇(街)购买24.94万元办公用品和设备、1个镇购买装修工程服务25.21万元、1个镇有1个建设项目均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4.资产管理不规范。有1个镇有4台车辆、1个镇有4项不动产未及时登记入账。

  5.制度执行不严,违规举债。有1个镇违规向镇教育学会、民营企业和个人举借债务256万元;1个镇违规向民营企业举借债务643.25万元。

  6.财务管理不规范。有4个镇(街)超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763.83万元;2个镇和1个街道所属部分村委支出未按规定取得合法票据,涉及金额34.72万元;2个镇(街)会计核算未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入账;2个镇(街)差旅费支出无出差审批单,涉及金额5.66万元;2个镇支出非本单位费用,涉及金额1.31万元;1个街道的1个村委租金收入16.06万元未进行申报纳税;1个镇向下属单位转嫁行政费用42.09万元;2个镇(街)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691.94万元;4个镇(街)存在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手续不齐全、不合规、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市审计局围绕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对“南粤家政”就业工程建设、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促就业优先、食品安全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取得较好成效,推动罗定市经济稳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丝苗米产业园建设进度缓慢,未在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计划建设项目19个,已完工11个,未完工8个;二是省级财政资金未按规定在2020年底前使用完毕,涉及金额485.08万元。三是有1家餐饮店存在超范围经营,另有14个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审计期间已督促整改完成。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开展了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审计。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组织对云浮市2020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审计发现涉及罗定市的主要问题是未完成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任务。抽查20户以上自然村,发现有41个村雨污分流项目未按期完成、31个村终端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缓慢。

  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组织对罗定市2018至2020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政策情况和相关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罗定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云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未出台高标准农田强化管护的制度和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有2个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截至2021年3月底,有6个项目进度缓慢,其中一个项目超一年仍在现场实施阶段;有6个项目的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截至2020年底还有2006.65万元未使用,占总额的49.92%。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截至2020年底,厕所革命奖补资金由于验收材料报送慢,导致支出进度慢,拨付率仅为22.86%,留存1684.78万元在罗定市财政局;截至2020年底,全市尚有1387个自然村未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

  3.乡村产业发展方面。有1个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未按时在2019年10月前完成建设;有18个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已完工尚未完成验收。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群众关心的社保基金等民生事项,加强重点民生事项审计。省审计厅组织对云浮市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涉及罗定市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有14人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二是财政部门未及时将省财政补助资金划入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三是财政部门未及时将社保基金活期存款47692.98万元转存定期;四是社保经办机构违规为8人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手续。

  五、绩效审计情况

  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大绩效审计力度,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实施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等绩效审计。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组织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截至2020年底,罗定市共收到中央财政直达资金5.88亿元,已全部支出。审计结果表明,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利企,有力保障了基层减税降费落实到位,促进了市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为统筹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有一个工程项目进展缓慢、超进度拨付工程款539.83 万元;二是市财政局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多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支出进度161万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组织对云浮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涉及罗定市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尚有2436 套未完成任务;二是相关部门把关不严,有5户不符合公租房条件家庭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

  (三)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审计情况

  在组织实施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审计的同时,重点关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形成实际支出。截至2020年底,本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结存在预算单位或项目单位,涉及金额2.03亿元,占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总额的18.75%。截至2021年4月29日尚结存1.47亿元,涉及6个项目。二是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管理不到位。据市财政局对2019年106个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反映,仅有30个项目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市财政局仅对其中3家企业自评项目进行自评复审,未组织第三方进行评价。 

  (四)涉农统筹资金绩效情况审计情况

  在组织对罗定市2018至2020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政策情况和相关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同时,重点关注涉农统筹资金绩效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相关部门未开展2019年省级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其中财政部门未对2019年省级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和实施财政监督检查,部分业务主管部门未组织用款单位开展绩效自评。

  六、年度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一年来,审计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2起。分别是一个工程项目勘察实施后才进行勘察招投标和一个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

  七、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制度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未及时完善、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机制不完善等,导致出现预算编制不规范、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二是预算编报及绩效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一些部门(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认识不足,执行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措施不严,预算编制依据不够充分,单位申报预算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财政部门对未及时进行绩效考核自评、预算执行不到位等行为没有严格的处罚问责措施,导致“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目标任务落实不力;三是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意识不够强。人为调节财政收支规模,滞留应缴财政收入。一些部门(单位)和镇(街)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纪不够严肃,导致出现预算编制及调整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为此,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监管力度,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发挥财政支出标准的基础引导作用,科学精准合理安排年度预算,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加强对财政资金调整的审批管理,按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加大对部门(单位)和镇(街)财政管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

  (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能。认真贯彻落实《罗定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切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检查,确保在时间节点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大财政统筹使用力度,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政策调整挂起钩来,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避免资金沉淀。

  (三)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力度。制定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和风险防控,完善相关考核、管理、指导、激励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结合深化改革要求,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四)推进政策贯彻落实,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资金使用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大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考核,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确保项目的时效和质量。加强内部审计等内控机制建设,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质量。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将依规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市审计局将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自觉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全过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为云浮实现“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云浮高质量发展”目标定位,为罗定打造“两区两地”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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