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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 : 2024-02-28 17:09 来源 : 本网 浏览次数 :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肇庆市端州区2023年产品质量抽查检验实施方案》,我局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通告。

  本次抽查工业产品的样品包括电动自行车电池、电机、燃气用具、电热管、眼镜、液化天然气、消防用品、电线电缆、学生文具等9种商品共15批次。依据《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22199.1-2017)》《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GB/T 12350-2022)》《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技术条件和评价方法(GB 29993-2013)》《日用管状电热元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JB/T 4088.1-2022)》《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 13511.1-2011)》《液化天然气(GB 11174-2011)》《消防软管卷盘(GB 15090-2005)》《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GB/T 5023.3-2008)》《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GB 21027-2020)》《中性墨水圆珠笔和笔芯(GB/T 37853-2019)》检验,合格14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查不合格的项目是其中1个批次的眼镜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2(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厂家标签因使用了旧版的执行标准,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抽查结果详见附件。

  我局已对生产、销售抽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责令限期落实整改,并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依法处理,同时分析其错误使用配装眼镜标志2(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不合格的原因,进一步组织对配装眼镜生产、销售企业开展行政指导以及质量技术帮扶,修正相关的标签标识问题。


  附件1:肇庆市端州区2023年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合格产品名单.xlsx

  附件2:肇庆市端州区2023年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名单.xlsx



  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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