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定市双东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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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定市双东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罗定市双东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消防救援大队反映。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罗定市双东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挂牌督办第十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粤办函〔2023〕33号),我市双东街道被列为全省第十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之一。为提升双东街道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健全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实现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摘牌销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以全面完成省重点火灾隐患地区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火灾防控体系,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省、云浮市有关要求,确定市委副书记、市长罗永雄同志为整治工作责任人。围绕整治工作任务,成立罗定市双东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罗永雄同志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肖承宾同志担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双东环保工业园服务中心、双东街道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王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一)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健全落实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三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打通镇(街)、村(居)消防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筑实公共消防工作基础
1.完善罗定市消防专项规划工作。
2.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完好率达到100%,并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在各村(居)适当位置建设消防取水口;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标划禁停线和设置禁停标识。
3.建立政府、部门、村(居)委联合排查整治机制,健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制度。
4.大力推进科技防火,在辖区出租屋场所推广简易喷淋、在“三小”场所安装智能烟感报警系统、在易出现违规住人场所安装人体感测智能烟感报警系统、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应用,确保出租屋、“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5.对陈旧老化电气线路进行更新改造(电表、电线、电箱)。
(三)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1.借鉴往年省重点地区整治先进经验,通过政府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对各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类场所排查全覆盖。
2.落实全市2023年消防安全领域各项排查整治行动,压实行业部门、村(居)委消防安全责任,实现源头治理、精准治理、依法治理。
3.全面排查村民自建房、小微企业、“三小场所”、沿街门店、出租屋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三合一”违规住人,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按要求安装逃生辅助设施,配置安装消防设施器材,安装狭小空间简易消防设施,保证通道畅通,确保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同时,落实张贴消防宣传画,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坚决防止“小火亡人”。
4.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落实单位月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年度消防安全检测评估,大力开展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高层公共建筑、危化品企业、医院、公共娱乐场所、宗教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建设工作。
5.督促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确保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推广采集消防设施物联网数据接入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6.抓实批发市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在前期集中排查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批发市场“三合一”违规住人现象、使用可燃易燃保温材料设置冷库冻库、设置防盗窗网铁栅栏和广告牌、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进行治理,铁腕整治,防患于未然。
(四)全面理顺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工作
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纳入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防火巡查、宣传培训、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奖优罚劣、责任倒查等工作,建立健全“四步闭环”工作流程,彻底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探索第三方消防网格安全管理专业化工程。
(五)进一步加强消防队站建设
1.建设大队级调度指挥监控平台,强化双东街道辖区内场所监管、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指挥调度等功能。
2.加强双东街道、各村(居)委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个人防护装备、器材及简易破拆工具,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西湖(云浮)电镀工业生产基地微型消防站要“提格建队”配备消防车,并探索“多点设站”;在适当位置设置公共消防器材点。
3.重点企业依法建立企业消防队,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按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
(六)全面营造消防安全整治氛围
1.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广告牌、液晶显示屏、户外大型LED屏、微信群等宣传媒介,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2.始终保持电视有影、报纸有版、网络有帖、月度有活动、公众场所有提示、重大节假日有短信,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3.要利用政府财政补贴等优势政策,以街道为基本单位,对中小微企业主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着力解决自身消防安全管理不懂、不会、不紧问题。
4.全面摸清双东街道辖区内市场主体底数,100%完成粤商通消防承诺,利用全民消防云平台加强学习;各村(居)委组建人数不少于20人的消防志愿者队伍。
5.全面推广火灾隐患举报有奖活动,做到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贯穿于整个整治行动期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群防群治。
(七)确保火灾防控效果明显
确保专项整治期间我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火灾四项指数明显降低,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重点整治、验收迎检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30日前)
1.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明确各部门及双东街道办、村(居)委整治责任和工作措施。
2.召开整治动员部署会,下发整治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市政府与双东街道办、市双东环保工业园服务中心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
3.建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善各项整治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开展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制定各类单位场所整治标准及建档标准,印制整治工作手册,对整治巡查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整治标准。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标准,完成相关场所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
2.制定市政消火栓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3.制定消防宣传工作方案,加大消防宣传攻势,印制发放消防宣传资料。
4.打造火灾隐患重点整治示范街,完成各类生产企业标准化管理试点单位建设。
(三)重点整治阶段(2023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1.定期召开整治工作碰头会、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2.对前期排查存在隐患的场所全面彻底整治。
3.抽调专业技术骨干成立帮扶组,从重打击违法行为,营造整治高压态势。
4.推动商业、生产企业、化工企业等重点单位场所建立区域联防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联动互救。
5.完成消防宣传培训任务,大力营造整治氛围。
6.拍摄整治专题汇报片,宣传整治工作成效。
(四)验收迎检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1.10月中旬,双东街道办、市双东环保工业园服务中心及各整治工作组对负责区域的整治情况进行自评,查摆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材料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0月下旬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确保整治工作达到目标要求。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整治方案不落实、整治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对未履行职责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11月下旬前,迎接云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认真总结整治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迎接省政府的验收核查。
5.做好迎接省政府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工作是落实省政府、云浮市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清除火灾隐患,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和工作措施,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顺利摘牌销案。双东街道办、市双东环保工业园服务中心要制定细化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成立专门工作组,明确一名主要负责人作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督办责任人,并落实主要责任,定期检查整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顺利摘牌销案。
(二)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有效推进整治。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双东街道办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行业、驻点村(居)委进行挂点督导整治,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负责落实主管行业、辖区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细化整治工作责任,确保全面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双东街道各村(居)“两委”干部要按照日常区域管理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所分管行业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负责。
(三)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治高压态势。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碰硬,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和投入使用的各类场所,要依法予以查封、取缔、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执照。
(四)强化长效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双东街道办、市双东环保工业园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双东街道办、市双东环保工业园服务中心要对整治工作实行“过程”与“结果”双问责,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将由双东街道办、市双东环保工业园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整治过程中整治场所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整治氛围。结合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消防整治工作舆论宣传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利用各类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曝光典型火灾隐患,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要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率、知晓率,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对消防安全需求的满意度。
双东街道办、市双东环保工业园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请将整治工作方案、工作联系人名单于2023年3月底前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从2023年4月起至整改工作结束,各有关部门落实专职人员于每月23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因报送不及时造成整改工作滞后的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罗定市双东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任务进度表
附件:
罗定市双东街道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任务进度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