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罗定市素龙街中心小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罗定市素龙街中心小学
201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罗定市素龙街中心小学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定市素龙街中心小学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
2、积极发动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所在镇的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3、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6、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部门单位构成
我校设校本部教学区和27个教学点,校本部教学区分为低年级校区和高年级校区,低年级校区设一至五年级,高年级校区设六年级,低年级校区招街道中心辖区的一至五年级的适龄儿童入读,高年校区招全街道的六年级学生入读。我校还在各村管理区设立教学点27个,教学点招所属村管理区范围的一至五年级学生入读,全街道小学生8786人。
教职工情况:编制人数5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30人。
实有人数950人,其中:在职在编481人,代转岗工人7人,离退休241人,遗属人员68人,民办退休教师5人,临时工140人,长休人员8人。
纳入统发工资人数722人,其中:在职481人,离退休241人.
非统发工资人数152人,其中:在职0人,离退休0人,代转岗工人7人,其他人员145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罗定市素龙街中心小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16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16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415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对比上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增929万元,主要原因:在职教师工资福利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生均公用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罗定市素龙街中心小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交通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对比减少3万元,其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约支出,所以,本年度此项目预算减少。
三、公用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我校公用经费安排1010万元,比上年增加8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公用经费由省财政厅和地市和本级配套根据在校学生人数按标准划拨,本年度在校学生数增加了,所以本年度公用经费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1010万元,其中:办公费153万元,手续费1万元,邮电费8万元,电费16万元,水费3万元,培训费51万元,日常维修费1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0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我校推进创建现代化学校建设,按照现代化学校标准,我校需采购一批教学设备,计划采购如下:
1、采购教学设备一批,包括电教平台、台式电脑等,该项目预算2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69720平方米教学用房和教学辅助用房,价值3617.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电教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等)848.34万元。2015年年末国有资产价值4465.84万元,比2014年年末国有资产增加101.29万元,增加的固定资产为99.18万元的电教设备和2.11万元的体育设备。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校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公开信息比上年度更全面,公开的数据更细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十、政府性基金收入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支出是指政府通过财政向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生活面临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支出;
十三、人员经费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费用开支。
十四、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