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定市自建房用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土地办理协议出让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
LDFG2021005
罗府办〔2021〕9号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定市
自建房用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土地
办理协议出让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罗定市自建房用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土地办理协议出让手续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一、编制的目的意义。
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土地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存在不动产登记的遗留问题,因此为了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定。
二、法律和法规依据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法规依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
三、本意见内容框架
1. 符合办理出让手续的情形和办理流程;
2. 补缴土地出让金计算方式;
3. 评估机构的选取和选取后评估机构的工作职责;
4. 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