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定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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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风清气正、宜居宜业、平安和谐的现代化美丽罗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级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利用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中心组集体学习等会议、邀请云浮市委讲师团开展专题培训班,以多层次、全覆盖的专题学习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关于报送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温馨提示》,认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组成专项督察组进行专项指导、督查,压实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推进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与监督等规范性文件,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民满意度测评。组织做好年度法治广东、法治云浮、法治罗定建设考评相关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三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二)落实学法制度,拓宽学法内容,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罗定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在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上开展13次学法议题,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我市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坚持抓好干部职工学法考法。全市各单位各部门通过依托“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第一议题、公务员学法系统、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多种方式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部署会,统筹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和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印发实施《罗定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
(三)强化依法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二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强化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和专家论证制度,对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具体措施和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实现市、镇、村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将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全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90余份。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职责,确保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发布规范、备案归档有序、清理及时。2022年,市司法局共出具10份涉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意见,我市共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
(四)深化体制改革,提升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为目标,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重点,整合相关部门执法职能,明确部门主体责任。推进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深化应用工作。二是强化执法培训。组织举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网上考试,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换发证工作,全年审查办理新证申领 518个、年审换证7个、换新证1105个,共审查换发证1630个。三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执法巡查。建立健全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
(五)抓好绩效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我市除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婚姻登记事项外,其它可进事项一律进驻罗定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事项合计38个部门1697项。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市监管事项已全部录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共计事项2734项,推动行政审批更加规范化、信息化。三是持续推进政府绩效管理。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实现绩效管理信息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自评复核、重点评价、现场评价、业务培训等工作,提高绩效管理能力。
(六)加强行政调解,抓好行政复议,不断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调处。探索“互联网+人民调解”工作新方式,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为“枫桥经验”写下新的注解。全年共调解案件2487宗,调解成功2440宗,调解成功率 98.1%,涉案金额1400多万元。二是构建多元调解机制。市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庭所共建”,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人民调解与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村居法律顾问深度融合,构建多元调解力量。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基本实现全覆盖。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作用,使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终结,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规范性、流程化办案机制,在立案前,采用悉法说理的方式,节省行政成本办结案件。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仍需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能力水平还需加强。二是有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基层法治人才比较欠缺,法治审核把关工作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工作计划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政治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执法、司法、法治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提升执政能力水平。
二是着力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压实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广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等规划纲要及我市实施方案。加快补齐法治人才短板,不断全面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扎实推进依法决策。加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依法决策、绩效管理、政务服务、示范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使政府决策更合理化、科学化。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保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理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主体与职能部门之间职责,避免监管缺位。持续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持续加强食品药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五是持续提升政府效能。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政务服务,推动“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加强政府绩效管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六是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推动镇(街)综合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围绕解决群众关切的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有效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努力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