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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定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12-02 17:46 来源 : 本网 浏览次数 : -字号:



关于罗定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9月20日在罗定市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罗定市审计局局长    王晓炼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风清气正、宜居宜业、平安和谐的现代化美丽罗定”的建设目标以及罗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有关决议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罗定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镇(街)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强化财政管理,促进财政收入增长。2021年,在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免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3,012.17万元的基础上,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7亿元,同比增收4.23亿元,增长26.84%。

  ——加大调控力度,保财政平稳运行。2021年通过盘活存量资金1.25亿元、压减专项和一般性支出、争取债券资金等措施,切实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求。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8.04%;利用资金直达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补短板、促均衡,优先保障重点领域。坚持以民生支出为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21年全市民生类支出63.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45亿元的82.47%,其中:纳入省市支出考核的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八项支出57.92亿元,占75.76%;市“十件民生实事”财政投入4.69亿元,占6.14%。

  ——持续动态跟踪,问题整改成效良好。市审计局不断加大跟踪检查力度,持续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成效良好。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责任,建立整改台账,持续动态跟踪监督检查整改成效。截至2022年7月底,对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11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96个,整改完成率84.21%,通过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财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1.74亿元,促进制定或完善制度18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积极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财政审计全覆盖,组织对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部门预算执行和镇级财政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

  (一)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9.32亿元,总支出99.32亿元,结转结余0亿元,本年收支平衡。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8.26亿元,总支出27.71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0.5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总收入4,263万元,总支出3,86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4.68亿元,总支出11.98亿元,本年收支结余2.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5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年度收支预算,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监督管理,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完整。市财政局代编预算规模偏大,有34个项目12.63亿元没有细化到具体预算单位和具体项目;公务用车购置预算编制未能细化到具体项目或使用单位;有18个单位41个项目1.57亿元预算绩效目标或指标设置不够细化、完整,不具备考核性,影响预算绩效;市财政局对土地市场需求预测不够准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年初预算过高,执行率仅为35.29%。

  2.应收未收财政收入。有1家国有企业未上缴股利股息收入147.58万元;有20个单位租金、利息收入、公证费等非税收入478.07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3.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7,615.98万元。市财政局未按规定将13项1,100.31万元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编入本级政府预算;市财政局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涉及27个项目、金额3,611.73万元;部分专项资金闲置在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超1年,涉及金额2,903.94万元。

  4.财政资金支付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涉及金额1.07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8个单位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有关单位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单位将零余额账户资金划拨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超限额使用现金、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涉及金额852.76万元。

  2.公务支出和公务消费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或接待清单、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6.28万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泗纶、䓣塘、金鸡、加益镇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4个镇基本能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推动所辖地区经济平稳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应收未收,涉及金额258.4万元。有2个镇利用镇属企业隐瞒、坐支非税收入241.55万元;有2个镇非税收入11.81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有1个镇应收未收政府非税收入5.04万元。

  2.未按规定申报纳税。有1个镇下属企业租金等收入163.29万元未进行申报纳税。

  3.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镇存在以白条借据抵顶库存现金、差旅费报销审批手续不齐全、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等问题,涉及金额588.23万元。

  4.债权债务管理不严,涉及金额1,805.79万元。有1个镇违规举债310万元;有1个镇债务账实不符,差异13万元;有2个镇往来款项1,482.79万元未及时清理。

  5.“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4个镇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镇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涉及金额445.34万元。

  6.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及金额84.44万元。有2个镇超预算、无预算支出“三公”经费11.49万元;有2个镇少列公务接待费16.61万元;有2个镇公务接待费47.55万元支出无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有1个镇私车公养,为2台私家车报销维修费0.37万元;有1个镇超标准报销差旅伙食费1.42万元;有1个镇公职人员违规在下属企业领取津贴补贴合计1.4万元;有1个镇向下属企业转嫁费用5.97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从审计的情况看,我市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事项“体外循环”问题突出。 2020年罗定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108个事项实际审批办件3347宗,其中3248宗(占比97.04%)由各部门自行收件审批;截至2021年12月底,审批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2个事项共124宗,其中38宗(占比30.65%)由各部门自行收件审批。

  2.行政审批事项逾期办结,工程项目未采用联合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15宗逾期办结,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13宗逾期办结,已竣工验收47宗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其中38宗(占比80.85%)由多个职能部门分头验收,未采用联合竣工验收方式进行验收,给企业带来多头应检压力。

  3.业务办理流程有待优化。未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未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不动产登记未能提供一站式用水、用气开(过)户服务;用水未实现网上办理内线工程报装和缴费;获得用水、用气在外线工程行政审批平台未能实质性运作;相关部门未按要求开通电子证照,且推广程度不高。

  )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了2021年度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从审计情况看,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基本合法合规,能够发挥惠企利民的实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支出进度不实。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尚有866.76万元留存在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2.资金使用不规范。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违规用于新建工程项目或以前年度已竣工的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涉及金额727.78万元。

  3.未及时停发不符合保障条件人员的救助补助。困难群众人员的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共121户387人已不符合保障条件人员未能及时清退,仍继续享受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粮食安全审计情况

  云浮市审计局对云浮市2019至2021年6月粮食安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涉及罗定市的主要问题:1个粮食储备仓库违规委托不具备粮油储备条件的私营企业代储粮油。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云浮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涉及罗定市的主要问题:未明确到户类扶贫资产确权标准,扶贫资金资产监管缺失。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结合镇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部分道路工程、美丽圩镇建设、基本农田复垦等工程项目情况,另外,审计了1所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基本能推进项目建设完成建设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有1个镇2个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未批先征、未完成用地等前期工作提前进行招标、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有1个镇1个工程边开工建设边补办手续;有1个单位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和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施工、未办理规划验收和消防验收就投入使用。

  2.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有1个镇的自来水厂供水工程擅自变更取水水源、竣工图与实际建设不一致;有1个镇的美丽圩镇建设工程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有1个镇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变更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四方确认手续;有1个镇2个工程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超出合同约定工期1年以上;有1个镇未按招标公告约定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5万元;有1个镇的村道工程未据实验收,造成多支付工程款28.25万元;有2个镇4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4个镇4个工程项目未进行财政投资评审。

  (二)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市2019年至2021年6月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切实抓好省级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进一步促进罗定市文化、传媒等方面的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资金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滞拨项目资金、超范围使用资金、未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涉及金额185.49万元。

  2.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有3个镇(街)综合文化站闲置未对外开放,未达预期效果;有1个项目资金使用不合理,未达到项目原申报目标绩效;有1个镇4个项目未及时进行验收或考评。

  (三)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审计情况

  审计了我市2020年至2021年6月的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罗定市能据实安排政府债券资金,较好地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资金需求,有效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1.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82亿元。其中政府债券资金6,155.14万元滞留在预算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

  2.未建立和完善政府债券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开展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市财政局未对债券资金使用项目组织实施绩效评价,未能有效推进在项目申报、审批、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四、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审计、上级审计机关组织开展的矿产资源管理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矿产资源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785.55万元。有4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金额62.63万元;有1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报废,涉及金额26万元;有5个单位会计账固定资产原值与资产管理系统登记的原值不一致,差异金额为696.92万元。

  2.资产管理薄弱部分单位未定期对资产开展清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其收入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涉及金额513.38万元。

  (二)矿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云浮市审计局对云浮市2019年至2021年6月矿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涉及罗定市的主要问题:

  1.行政主管部门矿业权审批管理不到位。行政主管部门在采矿权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违规向1家企业发放采矿许可证;未按规定在40日内办理完成4个采矿权审批登记,办理周期为7至16个月不等。

  2.安全生产监管不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责任,有2家矿山企业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下仍擅自进行生产,有2家非煤矿山企业未对2021年度计提的安全费用进行专户核算。

  五、其他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揭示一批“风险点”,发挥审计“防未病”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主要风险预警在前,实现审计“关口前移”。由表及里,全链条排查风险点,梳理共性问题清单,编制了《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问题清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领域负面清单》共28个方面386种表现形式,点明“多发”“易发”普遍性问题,并下发至全市各镇街、各部门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二)提炼形成《审计事项专报》6篇,推动重点行业关键领域规范管理。以提升我市治理水平为目标,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专报重要审计情况。通过审计调查,反映我市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结算不实、多计工程量、财政投审工作亟待规范等情况,深入分析问题产生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提出对策建议10条,促进市政府重新修订完善了《罗定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推动有关部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财政投审提质增效。

  (三)探索“巡审结合”新模式,进一步压实反腐倡廉态势。市审计局首次派出审计组与市委巡察组共同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监督工作,实现巡察与审计无缝对接。通过整合“巡”的优势和“审”的手段,强化巡审“震慑”,实现“1+1>2”的效果。

  (四)紧盯疫情防控审计,助力从严从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在“0131”罗定市突发输入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审计局迅速响应,成立疫情防控审计工作专班到各相关部门和防疫一线龙湾镇开展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加快资金64.45万元、物资约97万件及时分配下拨、使用,促进龙湾镇等单位制定并完善疫情防控捐赠物资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了捐赠物资的接收分配使用和公示工作,确保每一笔物资用在刀刃上。

  六、审计建议

  从2021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依法理财和预算管理意识薄弱。一些部门单位对预算法等财经法纪禁止性规定缺乏敬畏,对政策研究不深不透,预算审核把关不严,对项目资金调研论证不充分,安排和分配财政资金精准度不够,预算难以有效执行,资金闲置浪费、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二是体制机制不健全,部分领域监管缺失。一些部门单位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认识还不到位,针对机制缺失的解决能力不强,堵塞管理漏洞应对方法对策不多,部分重点领域特别是非税收入、现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漏洞。三是一些部门单位促进发展的前瞻性、系统性不够,未能坚持“资金、土地等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布局等准备工作不扎实,钱等项目情况依然存在。四是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一些部门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认识不足,重使用、轻绩效的情况仍然比较普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未完全落实,处罚问责力度不足。

  为此,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一是严格预算编制,财政部门减少预算代编和预留项目,各预算单位要提高预算约束意识,加强对支出项目论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强各类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使用力度,压实“三公”经费和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全面清理盘活各类结余结存资金,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和再统筹分配。三是深化预算绩效改革。推进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双监控”,对财政性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事前财政评审、事中跟踪问效、事后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二)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规范高效。一是强化项目库管理。围绕市委“四大部署”,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储备重点项目,做细做实项目储备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尤其是立项审批、概(预)算编制、工程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资金监管等重点关键环节,优化规范资金拨付,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并联审批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协同推进,促进项目和资金提质增效。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政策落地生效。一是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落实,及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压实对项目和资金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二是紧扣民生福祉,护航惠民政策“直通车”。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助企纾困等重点民生事项,推动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地见效,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统筹抓好粮食安全工作,加大政府债务、房地产、金融等领域风险防范力度。持续推进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绿色经济发展。

  (四)推动制度体系建设,提升监督管理效能。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堵、防、评”相结合的内控机制,严肃财经纪律,压实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强化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督与追踪问效,开展对预算部门(单位)的“常态化”监督检查。三是建立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建立完善“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统筹、被审计单位主责、部门监管、审计跟踪”的审计整改工作模式,压实各方整改责任,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针对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市政府工作要求,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一步认真落实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将依规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当好国家财产“看门人”、经济安全的“守护者”、政策落实的“督察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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