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定市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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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市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7月2日,罗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召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四套班子其他成员等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全市上下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云浮市委工作要求,会议强调,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以“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紧迫感和“今天再晚也是早”的责任感,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公共法律服务取得新优势,法治创建活动取得新突破,全面依法治市取得了新成效。
2.9月8日,我市在市委党校举办2021年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邀请云浮市委党校校委覃国泉作专题辅导讲座。会议要求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并指导运用。
3.12月3日,我市举办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法治宣传宣传活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刘金光要求全市国家工作人员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健全宪法解释机制,切实维护宪法尊严;要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宪法意识,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安排,使宪法更加深入人心。
(二)深入推进法治领域各项重点工作。
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今年1月21日,我市下发《关于报送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温馨提示》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党委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照文件要求做好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工作。我市认真对照要求,我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职报告已于上级部门规定限期内报送,同时各镇街、市直有关单位于1月30日前向我办提供党政第一责任人及工作部门负责人的法治履职报告电子文档,市委组织部将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我市绩效考核工作。同时要求全市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落实好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单位一把手要对本部门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我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全面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落实。
二、夯实我市公正文明执法基础,完善全市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罗定市将县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充分下放镇街,我市21个镇街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工作,正式以新机构名义正常对外运作,并根据《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2021年1月1日起下放县级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事权256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一并下放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限。强化开展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监督工作,督促执法单位执行“三项制度”工作。
(二)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2021年1月19日上午,罗定市司法局举行了2021年云浮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网上考试,全市533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和网上考试,考试平均90分以上。
同时我市行政执法“两平台”已全面应用上线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全面应用上线“两平台”开展执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12月2日,我市在市府第三会议室举办了省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培训班,全市共21个镇街、20个市直单位的分管及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重点讲解和演示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发起立案、信息采集、电子签名、法制审核、执法文书生成、电子送达等功能和操作技巧,为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带来了一场行政执法全流程跑通的实时模拟办案。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要求,我市、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案卷评查对象为21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22个单位。评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间,依职权、依授权或者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核职责,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核5份,重点审查内容不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不侵占行政相对人权利,履行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规范发布载体等程序。严格落实备案制度,2021年,向云浮市人民政府报备4份政府规范性文件,未收到备案回复异议。
2020年9月17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做好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涉及民法典不一致的、失去法律法规依据的进行清理,经过核查,清理废止了相关文件。2021年4月16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做好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函》,及时对新行政处罚法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着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外聘专业律师、聘任取得法律资格考试的人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强化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提供法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中重点考核法律顾问履职情况。我市21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已全部聘请法律顾问。积极拟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推进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度,积极发挥罗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诉讼案件、重大市政规划等方面作用。
(六)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2021年4月,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建立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规范行政案件败诉情况报告说明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市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宗有关农民工讨薪行政诉讼案件。
三、以民为本,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我市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含省级以上事项)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两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我市严格执行《云浮市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涉及市场监管领域市、县两级事项共14项,其中优化审批服务13项(含可实行告知承诺5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同时为更好地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我市6月17日于组织收听收看由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动员培训会,全市共27个单位参加了培训会。6月28日我市组织全市涉行政许可单位共22个召开“证照分离”改革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二是全面推开“多证合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于2018年6月30日正式实施全国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我市发放《填报“多证合一”备案信息告知书》并提醒其自行填报相关资料、完成相关证照事项的备案,并及时将相关企业登记信息通过商事平台推送有关部门,同时发放《许可审批提示书》提醒经营者办理后置许可才可开展经营,实行“双告知”制度。
(二)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我市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服务能力,截至目前,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数1626项,实现“网上办”事项1536项,占比96.13%。“马上办”事项1502项,占比92.37%。“最多跑一次”事项1626项,占比100%。在推进跨域就近办方面,累计实现“就近办”事项1417项,占比87.14%。行政许可事项减时间占比95.18%,即办件占比96.3%,全流程网上办占比94.29%。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率,方便广大群众和企业办事,我市政务服务大厅开通了线上线下预约的功能,支持“预约办”事项1626项,占比100%。此外,为让广大市民享受更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我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设置自助机18台,实现在一体机的“自助办”事项78项。在“粤省事”“粤商通”等平台支持“自助办”的事项800多项。
全市行政审批流程实现优化精简
我市大力开展“极简审批”行动,精简办事环节、条件和申报材料。至目前,我市行政许可事项压减申报材料61份,压减办理环节22个,总体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71.36%。282项公共服务事项累计压减办理时限3617个工作日,压减申报材料39份,压减办理环节91个,总体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70.15%。
推进“开办企业一窗通办”工作
将开办企业涉及的营业执照申请、银行开户、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等业务整合在一个流程中,目前已实现办理商事注册登记、印章刻制、领取税票、银行开户1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对于符合条件的税务注销实现即时办理,注销营业执照的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实现社保账户、印章等注销即来即办。
推进政务服务延伸基层
2021年,我市组织实施“办事不出村”便民服务活动,打通联系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推进罗定市“党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平台已建设完成,支持139项政务服务事项镇级办理,53项村级办理、电子印章集成、支持16项基层证明事项全程在线办理、基层电子证照签发、办事免跑动、支持19项信息免填写。目前21个镇街和336个村居均完成实体大厅升级改造,实现镇级服务中心平均设置服务窗口8个,村级平均设置服务窗口1个,并接通政务外网和配备相应办公设备,同时设置完善了办事等候区、填表区、咨询区等,大幅度提升了群众办事的体验感。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的有关精神,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全部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统一压缩至3个工作日,核准、备案的审批时限统一压缩至3个工作日。全面精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材料,取消无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做好项目核准、备案的辅导服务,及时办结企业申请项目备案或核准事项,及时更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事指南,简化和优化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1-10月共办理投资项目立项375个,计划总投资195.72亿元。其中:审批194个,总投资40.87亿元;备案181个,总投资154.85亿元,较好地促进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增长,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发展。
(七)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我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市政府在出台重大决策前,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均按照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定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或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再组织实施。
四、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持续推进行政决策和政务服务阳光运行
(一)加强对政府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
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政策解读工作任务,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目前,已按要求在政府网站首页建立疫情防控信息专栏,并督促卫健、疾控等部门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动态等有关信息的发布工作。按规定设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并落实由我市财政局按要求更新维护。
(二)强化审核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系统监测管理
切实要求各单位各镇(街)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主体责任,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要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制作、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由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再发布。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真实可靠,不得出现严重错别字,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三)加大政策解读和热点舆情回应工作力度
一是建立政策措施解读回应机制,对市政府出台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由主管部门通过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等形式,同步进行解读。二是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正面宣传。精心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宣传报道,宣传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改革专项和社会关注热点,详细报道我市城乡统筹、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 三是强化热点舆情回应。各部门普遍建立了热点舆情收集、报告和回应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和予以回应。重要舆情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及时呈报市领导并转请相关部门处置,并通过政府网站、市长公开信箱、市长热线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四)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和监测工作
一是充分第三方监测系统对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作用,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镇(街)和各部门,对发现问题迅速落实整改。二是安排人员每日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咨询留言处理等进行日常巡检、抽检,及时督促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
五、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股与市普法办合署办公,依法治市办虽然有编制但无正式人员,由市司法局普治股人员兼任工作,同时没有设立法治调研股和法治监督股,难以推动全市依法治市工作。
二是法治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无法更好地承担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特别是镇街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刚刚建成,人员队伍建设、执法水平和法律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市直和镇街机构改革后新旧部门职能调整、工作衔接上还将面临一定的适应期,依法行政水平还有提升空间。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步一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加强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平台建设为载体,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民生热点收集的功能,打造服务民生品牌。
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把排查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定期、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尤其是对于重大疑难的民间矛盾纠纷要化解在基层。
(三)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落实市、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进一步做好督查检查工作
按照中央和省、云浮市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部署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持续做好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确保我市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罗定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