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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委办[2008]5号关于印发罗定市2008年发展镇社会群团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8-14)

 

 

                      关于印发罗定市2008年发展镇社会

 

                               群团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委同意,现将《罗定市2008年发展镇社会群团组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罗定市委办公室

                                                 2008年1月22

 

 

 

 

 

罗定市2008年发展镇社会群团组织

工 作 方 案

 

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关于发展镇()社会群团组织的意见》(云发[2007]10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共云浮市委关于发展镇()社会群团组织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中共罗定市委关于发展镇社会群团组织的意见》(罗发[2007]14号)精神,从20077月起,我市在3个镇开展发展社会群团组织的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共发展镇社会群团组织8个,聘用专职工作人员10人。各群团组织积极发挥其承担农村社会事务、参与农村公共服务和农村社会管理的作用,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为解决村(居)干部出路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对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市委的部署,2008年在全市60%的镇推进发展镇社会群团组织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整个工作过程分为宣传发动阶段、筹备组建阶段、成立登记阶段和规范运作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1131日,共31天)

1、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对发展镇社会群团组织工作的宣传。新闻媒体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开辟专版(专栏),在重要的版面和时段进行刊播,为推进该项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有关镇)。

2、深入发动群众。各有关镇要成立发展社会群团组织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群团办),指导开展具体工作,并尽快召开专门会议,作出相关工作部署。有关镇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意见》和《指引》,发动他们积极拥护和参与发展社会群团组织工作。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成立何种社会群团组织(责任单位:市、镇群团办)。

二、筹备组建阶段21430,共58天)

1、成立筹备工作组。镇社会群团组织指导小组办公室支持发起人发展成员成立社会群团组织,并指导其成立筹备工作组,制定筹备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群团办、市民政局、有关镇)。

2、申请筹备社会群团组织。在市民政部门和镇群团办的指导下,发起人确定社会群团组织的名称,起草《章程》(草案),确定群团组织的规模,理事会和监事会产生办法及成立的时间、期限等。各镇要在各方面给予扶持,如落实办公场所,筹集所需注册资金等。筹备组要按有关规定经业务主管单位[县级人民政府授权当地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筹备组建社会群团组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群团办、有关镇)。  

3、选拔推荐专职工作人员。根据镇社会群团组织的性质、特点,从合乎条件的优秀村(居)支部书记或主任中选拔具备相应素质和特长的人员,向镇社会群团组织推荐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并指导社会群团组织做好聘用工作。一是各镇党委组成选拔聘用小组。二是制定选拔方案(办法)。按《意见》要求,由镇党委制定选拔聘用优秀村(居)干部到镇社会群团组织担任专职工作人员的具体方案(办法)。三是选拔推荐。根据选拔方案(办法),按程序认真开展考察选拔,选拔结果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批准并备案,并将人选向镇社会群团组织推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群团办、有关镇)。

三、成立登记阶段5131日,共30天)

各项筹备工作就绪后,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并向市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登记。

1、做好召开会员大会准备工作。召开社会群团组织成立预备会议,与发起人就办公地址,会费收缴、成立时间、会议地点等有关问题进行协商。确定会员大会召开时间、议程,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数及专职工作人员,挂牌时间等。

2、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选举办法》,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审议通过会费标准及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并形成相关会议纪要。   

3、聘用专职工作人员。全市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在今年上半年进行,要做好选拔、聘用群团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与换届选举相关环节的衔接。从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选拔、聘用镇社会群团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必须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提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建议意见之前完成。

4、申请成立登记。根据有关规定,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后向市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登记。准予登记后即挂牌开展活动(以上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群团办、有关镇)。

四、规范运作阶段61731,共60天)

社会群团组织成立后,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按职能和法律规定范围积极开展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意见》、《章程》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专职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好镇社会群团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有关镇)。

要加强监督管理。为促进镇社会群团组织的健康发展,业务主管单位、市民政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镇社会群团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积极发挥其承担农村社会事务、参与农村公共服务和农村社会管理的作用。各级政府要按《意见》的要求,确保专项扶助经费到位并加强经费管理,市民政部门要设立镇社会群团组织资金专户,各级政府扶助资金按月划入资金专户,由市民政部门管理并定期划拨各镇社会群团组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事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镇)。

为确保推进发展镇社会群团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落实领导包点责任制。市群团办要到各镇指导开展工作,并派出督导组,负责对各镇的每一阶段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镇社会群团组织规范运作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责任单位:市群团办、有关镇)。

 

 

 

 

 主题词:基层组织   社团组织   工作方案    通知

                              2008年1月23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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