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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工商局五举措提高服务效能
(发布日期:2008-08-25)
 

罗定市工商局五举措提高服务效能

 

一是放宽注册资本限制,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成为创业资本。降低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全面推行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按3万元执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按10万元执行,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按500万元执行。试行公司股权出资。从今年51日起,允许投资人直接以其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设立新公司或扩充被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放宽非货币出资比例限制。

二是敞开市场准入大门,鼓励更多的自然人及社会组织成为市场主体。放宽投资者范围。凡依法符合出资条件的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含工会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均允许投资设立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最少人数由5人降低至2人,并对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直接登记制。对于自然人股东死亡的,允许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并可凭继承人身份证明、合法继承证明文件等材料到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三是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转让其名称或字号,转让方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受让方凭名称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准名称。鼓励个体工商户向私营企业转制。对个体工商户转为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在主要投资人不变的情况下,按“一歇一开”的简易程序办理,其名称可延续使用。

四是鼓励农民自主创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申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受出资额限制,只要有5个设立人以上的,即可给予工商登记,赋予法人资格,免收注册登记费。放开对农资(化肥)经营单位的登记。按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突破化肥专营政策限制,允许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化肥零售经营。

五是大力推行“五办措施”、“五办原则”,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一般事项快办、引资事项急办、重点事项即来即办、特殊事项特办、手续不全,一时办不了的事项跟踪办。同时,坚持“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特殊项目跟踪办、重大项目领导亲自督办”的五办原则,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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