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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组织 规范管理——我省“三支一扶”工作稳步发展
2006年,我省开始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两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人事厅始终以保证“三支一扶”大学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为工作目标,精心组织,规范管理,推动我省“三支一扶”工作稳步发展,有效地实现了欠发达地区与人才的对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山区县和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人才紧缺的状况,深受基层单位的欢迎。也使青年学生在基层得到了培养和锻炼,不断成长进步,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充分动员发动,精心招募,确保高校毕业生“下得去”
一是唱响“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为了激发青年学生到基层磨炼成长、建功立业的热情,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意义。倡导青年学生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把自己的远大理想与祖国的发展需要结合起来,为广东的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组织高校召开“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会议,要求高校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发布招募信息,进行动员发动,并鼓励各高校从实际出发,制定本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优惠政策,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每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派遣之前,坚持举办“三支一扶”大学生出征仪式,主管省领导出席作动员讲话,挑选优秀学生代表作大会发言,营造了一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制定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优惠政策,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服务期满后的出路问题是广大高校毕业生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也是他们考虑是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因素。我们虽然不能包揽“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的出路问题,但是我们有责任建立正确导向,为他们就业创造条件。为此,2007年,我们联合有关部门经过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历时半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的优惠政策共10条,分别从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创业和继续学历教育等方面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给予优惠待遇,并向选择在服务单位或农村基层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予以政策倾斜。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原服务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经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并报所在地县(区)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服务期满后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财政归还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广大“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后顾之忧,加强了“三支一扶”计划的吸引力。据统计,《实施意见》颁布后,报名参加当年“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达1200余人,较2006年增长了85.7%。
三是做好岗位征集工作,精心组织招募。根据我省区域发展不协调的实际情况,为了缓解欠发达地区的人才匮乏状况,确定我省的50个山区县和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为“三支一扶”计划扶持地区。要求各有关市人事局在每年12月底前搜集并上报下一年度本地乡镇基层岗位需求信息,为招募工作提供依据。严格按照基层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开展招募工作。针对农村基层医生、教师紧缺的情况,加强对师范、医学类高校毕业生的招募,并在资格审定过程中予以相应倾斜。两年来,共招募了支教高校毕业生440人,支医高校毕业生332人,各占招募总数的47.9%和36.1%,为农村输送了急需人才,受到了基层的欢迎。
二、合理派遣,悉心服务,确保“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留得住”
一是合理派遣和调整,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心基层服务奠定基础。我省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在语言、风俗、生活习惯等方面存有较大差异,为避免因这些差异的存在而动摇了“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基层的决心,坚持以“回生源地开展服务”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服务意愿和基层需要等因素,向各有关市人事局下达《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计划》,由市人事局将计划分解到各县人事局,再由各县人事局具体安排至服务单位。允许有正当理由并经市、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在市、县范围内调整服务单位。例如在河源市东源板栗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的黄龙同学,因服务单位原材料不足已无法正常生产,产生了退出“三支一扶”服务的念头。人事局副局长叶福恩了解情况后,亲自与黄龙谈心,并重新安排其到新港镇镇政府办公室继续开展服务。
二是创造条件,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心基层服务提供物质保障。为了给“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物质生活保障,将“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经费列入了省年度财政预算。200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00元,交通和医疗费补贴每人每年2000元,并为他们购买人事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2007年,将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市、县一级政府也积极创造条件,适当增加“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生活补贴。如:肇庆市政府对在当地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月增加生活补贴200元;湛江市政府每月增加补贴100元。各服务单位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食宿问题也都做了妥善安排。
三是温馨关怀,悉心服务,增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基层的荣誉感和决心。政府人事部门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关怀和爱护。在广东人事网开设了“三支一扶”专栏,发布动态信息,组织经验交流,并就同学们普遍反映的问题,如银行卡丢失后的补办手续、商业保险理赔流程等制定了办事指南,还开通了网络咨询栏目,帮助学生排忧解难。两年来,共解答各类咨询1100余条,受到广大“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好评。肇庆、河源市人事局向在当地服务的每位“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布了市、县人事局联系人员名单、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便利学生联络。各市、县人事局每年都定期组织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慰问和座谈,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改善服务工作。韶关市乳源县人才服务中心丘雪梅主任细心关爱每一位在当地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次深夜陪同突发急性肠胃炎的李碧娣同学就诊,直到凌晨四点才返回休息,被同学们称为新时代的“知心大姐”。
三、搞好传帮带,用典型引路,确保“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干得好”
一是严格培训。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岗前培训进行了周密部署,使“三支一扶”大学生尽快适应工作岗位。组织编写了《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大纲》,明确由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依照《培训大纲》,结合本地区实际、拟服务单位情况等组织培训。向“三支一扶”大学生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医疗、农业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阐述我省农村基层现状和发展要求,介绍“三支一扶”服务的业务种类和项目,并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帮助他们起好步。
二是搞好传帮带。各服务单位都高度重视,选择本单位经验最丰富、能力最突出的同志与“三支一扶”大学生结成对子,进行传帮带,使“三支一扶”大学生把书本所学知识转变成服务基层的技能,尽快完成从学生到服务者的转变,缩短了“三支一扶”大学生自己摸索成长的时间,很快发挥了大学生基础理论扎实、知识更新较快的优势,在服务岗位上担起重任。
三是以典型引路,促健康成长。两年来,我们先后发掘了一批安心本职、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代表,并及时总结他们的事迹材料,刊载在广东人事网“三支一扶”专栏,以典型引路,彰显了“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基层、奉献青春的时代风貌,有利地激发了青年学生在基层成才的动力和决心。在河源市东源县义合镇卫生院开展支医服务的李世杰报到后仅半年就使该院已停办3年的中医科得以重建,目前月接诊量已达到150余人次。在湛江雷州市乌石镇开展支教服务的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刘亚艳在工作之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目前已完成四万余字的乡镇教育现状与对策报告。在韶关市乳源县红云中学开展支教服务的欧阳晖晖针对学校计算机紧缺而实行的“统一授课、分组上机、轮流操作”的教学方式已在该地农村学校中得到推广应用。2007年,他带领8名学生参加韶关市中学生电脑软件制作大赛并获得优秀奖。清远市清新县的吴锐伦、汕尾市海丰县的叶灿英等数十名“三支一扶”大学生,都因工作成绩突出被任命为镇团委副书记。
两年来,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以事业凝聚青年,以责任激励青年,以奉献感召青年,能够积极引导青年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在艰苦复杂的环境中丰富阅历,磨练意志,增长才干。实践证明,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一项富有生命力的事业。关于做好 “三支一扶”计划的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一、党委、政府重视是“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的关键
从计划的启动到经费的落实,从优惠政策的出台到管理办法的实施,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始终给予充分关注,亲自批示、提出要求。主管副省长还亲自出席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出征仪式,鼓励大学生在农村建功立业。市、县一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将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亲自过问工作的进程和效果,关心帮助“三支一扶”大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保证“三支一扶”工作健康发展。
二、建章立制是“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的保障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一个系统工程,涵盖了岗位征集、组织招募、审核挑选、统一派遣、岗前培训、服务管理等诸多环节,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大,工作内容繁杂。实践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只有通过制定系统可行的工作制度,使“三支一扶”计划的各个环节都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才能切实推动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我们每年制定的“三支一扶”工作方案对当年的招募人数、工作时间安排进行部署;《实施意见》规定了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措施;《广东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7〕259号)着眼于“三支一扶”大学生“进、管、出”的主要环节,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资格的审核与终止、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问题进行规范,明确工作实体和程序要求。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确保我省“三支一扶”工作稳步发展。
三、政府人事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是“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的基础
两年来,我省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始终将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协调、精心组织, 抓好每一个环节,落实每一项任务。为准确把握“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情况,科学评估工作绩效,省“三支一扶”办先后前往肇庆、湛江、茂名、韶关等九市数十个县(区)、乡镇服务单位进行调研,并慰问和看望“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调研结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实践中,各级人事局严格按照职能分工,与组织、教育、财政等各部门紧密配合、积极沟通,夯实了“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的基础。
实施 “三支一扶”计划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决策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新阶段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农村基层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有利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两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总结了一些经验,但经济欠发达的地方人才紧缺局面还远未能扭转,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仍然任重道远。要继续努力做好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各项工作,为我省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来源:广东人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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