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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人发〔2008〕33号
关于组织全市公务员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学习培训的通知
各镇委镇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2008年广东省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粤人发〔2008〕32号)、《关于组织公务员参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学习培训的通知》(粤人明电〔2008〕17号)及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云浮市人事局《关于组织全市公务员参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的通知》(云人发[2008]12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今年8月份配合全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开展,组织全市公务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例》),为做好这次培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培训的目的
通过学习培训,使全市公务员深刻领会《一法两例》的精神实质,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公务员行为,提高政府管理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
二、 参训对象
这次学习培训的对象为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其中,省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既可参与其主管部门培训,也可参与我市组织的培训。
三、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法两例》条文释义,结合当前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一并施行。
四、 培训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这次培训以单位组织自学为主,各单位集中安排时间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省人事厅统一命题的考试。具体时间安排为:8月8日至22日单位组织自学;8月25日至26日考试(开卷,8月25日上午领取试卷),8月27日下午集中将试卷交回。
五、培训经费及报名办法
这次《一法两例》培训学习,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请各单位在8月7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到ldcsc2008@163.com,并派人到市人事局培训股领取有关教材资料。
六、 组织管理
《一法两例》培训学习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联合举办,由市人事局负责具体实施。各单位负责宣传组织和督促学员自学、考试,并将确认了的考试成绩记入相关证书或档案。
《一法两例》培训学习联系人:陈式潮,联系电话:3762780。
附件:参加《一法两例》学习培训报名表
中共罗定市委组织部 罗定市人事局
二○○八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公务员 条例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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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肖达新、曾云锋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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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印发 |
附件
参加《一法两例》学习培训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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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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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填好后请于8月7日前送回市人事局培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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