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事厅、省编办、省外国专家局从2008年7月28日起搬迁到省政府大院10号楼、广东大厦办公。省政府大院10号楼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内10号楼,邮政编码:510031;广东大厦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广东大厦,邮政编码:510045。办公联系电话不变。
具体分布如下:
省政府大院10号楼6楼: 厅领导、办公(人事)室、监察室、机关党办
省政府大院10号楼5楼: 副巡视员、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管理处、信访室
广东大厦2 楼: 公务员管理处
广东大厦17楼: 政策法规处、综合计划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人才管理开发处(仲裁办)、培训教育处、外专局
广东大厦18楼: 机构编制综合处、行政机构编制处、外专局
广东大厦19楼: 机构编制综合处、事业机构编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