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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户、立户

 
http://www.luoding.gov.cn                2008-08-27
 

 1、审批条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或共同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3、办理步骤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

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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