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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条件:
凡考取普通高等学校(含成人高校普通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或选择不办理户口迁移,属农业户口性质的学生,可自愿就地办理“农转非”。
2、办理步骤:
①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
a、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据盖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或“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迁出单位证明、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证》。
b、不要求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的新生,也须持入学通知书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派出所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时,须在入学通知书上注明该学生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c、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户口性质一律转为“非农业”。(指入户后为“非农业”,我市只有罗城辖区的罗定市职业技术学院在此列)。
②选择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农业户口性质学生,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就地办理“农转非”。
a、审核材料:新生录取通知书、户口簿。
b、办理步骤:
新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申请,户籍民警核实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及户口簿后加具意见,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市公安局接到上报的材料后,对符合规定、手续完备的签发《准迁证》。派出所凭《准迁证》给予办理就地农转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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